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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报考政策解读(【2025招飞专栏1】中飞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5-11-06 12:55:59 | 大淄博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0059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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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航大学报考政策解读(【2025招飞专栏1】中飞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中国民航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校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教育之本,秉承“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办学面向,以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为主要类型,以“严、实、能、用”为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作风严实,富有人文素养、安全意识、系统思维和国际视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中国民航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中国民航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第五条 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发挥民主监督及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统一制订考核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统筹飞行技术、高水平运动队、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招生考试活动。
第八条 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制订相关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开展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录取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国家政策、民航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发展选择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达的文件执行。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类型招生外,还单列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中。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计划数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使用原则和要求,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注册,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取得合格资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需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须经提前报名、资格审核、专项测试等环节,取得拟招合格考生资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需提前经报名、面试、行业体检等环节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五条 由于民航行业及专业工作性质特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建议报考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具体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科试验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交通运输、交通管理专业每眼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400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安全工程、应用气象学、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材料科学与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对于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其它类型招生调阅档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该批次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当年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合格名单内以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天津市、山东省的考生录取采取合并送培单位全部生源进行排序,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与金融等五个专业合并按照工商管理类录取。
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五个专业合并按照“工科试验班(航空工程学院)”录取。
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须符合学校定向专业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考要求填报定向志愿。学校将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须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准;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高水平运动队,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按当年相应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完全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除按专业为投档单位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山东)外,其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京、津、沪、琼)的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及技术均合格。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为招生专业名称,从部分省市直接招生,培养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内的本科+硕士。要求报考的考生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异,高考投档成绩须超过当地一本线(或相当于原一本线标准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规定分数。各地具体规定分数:新疆、海南120分;黑龙江、内蒙古110分;贵州、云南、陕西、广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肃、辽宁90分;重庆、河南80分;天津、湖南、福建、四川75分;山东、安徽、广东、吉林70分;湖北65分;北京、山西、江西60分;上海40分;浙江30分;江苏20分。已报到的优秀理工类本科新生入校后还有机会参加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组织的校内选拔,具体选拔办法将在我校中欧学院网站公布,网址为: www.cauc.edu.cn/siae 。
对于符合第二十六条入校转专业条件的理科生及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新生,入校后均有资格报名参加中欧学院的二次选拔。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特别需求的专业,对于录取到我校的普通类型本科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只要本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满足相关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便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等科类高考投档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者。
第二,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参照一本线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在“物理、化学”中有任一门满分者。
第二十七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本科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学费10000元,其余高职专业每年55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30余项,其中奖励类奖学金21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资助类奖助学金9项,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可覆盖全校50%的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有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用于交纳学生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构建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为有效补充”的资助体系,全方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三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招生网站: www.cauc.edu.cn/zsb ;招生微信号:cauczb;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2-2409224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报考政策解读(【2025招飞专栏1】中飞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5招飞专栏1】中飞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飞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飞行技术专业办学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是全国唯一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飞行专业,具有显著的国际影响力和行业认可度。该专业致力于培养“复合知识、多元能力、民航素养、国际视野”的飞行人才,全面领跑运输航空飞行员训练理念、质量和标准。学校拥有贯穿全国的飞行训练网络、世界最大的训练机队规模,以及实力雄厚的科教创新能力,为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提供了世界一流的飞行训练条件。

学校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章法观念、行为习惯、民航作风和敬业精神。专职教师队伍强大,其中飞行教师50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飞行教师56人,为教学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招生录取

(一)招飞省份

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广西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飞。

(二)招飞计划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2025年预计招生1085人左右,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方面,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宁夏、广西等28个省(市、自治区)考生需选考“物理+化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需为理科生。

(四)报名条件

  1. 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满足《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之条件,符合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相关要求。

  2. 身体条件

    身高: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90cm者不能报考。

    体重:体重过重或过轻,计算方法为(身高-110)±10%。

    其他:身体无纹身,无骨与关节疾病,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哮喘病史,无恶性肿瘤等。

    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不低于1.0,屈光度等符合规定。

    体检:需通过由学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

  3. 心理条件 :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 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即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报名方式

考生从2024年10月21日起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招飞申请。报名网址: ,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六)招飞流程及录取方式

  1. 考生须完成注册报名、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招飞流程。

  2. 体检鉴定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

  4. 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 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根据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且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6. 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招飞复检”要求进行入校复查,在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应本科专业。

三、培养方向与目标

1. 培养方向

  • 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培养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 培养我校飞行教师。

2. 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学员完成本科学业后,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继续攻读我校飞行运行及安全技术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生管理与就业政策

1. 学生管理

该专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着力培养飞行学生令行禁止的章法观念、规范有序的行为习惯、严谨精细的民航作风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

2. 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五、终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大淄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存在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理论学习成绩、飞行技术等方面不满足要求,或未按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或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终止其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终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应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收费标准

飞行技术专业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文件执行。教材费、服装卧具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四川省高校收费相关规定执行。飞行训练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支付。

  • 自费生部分:根据合作航空公司需求,在特定地区为特定航空公司招收自费生,实行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
  • 公费生部分:拟面向除特定地区外的计划招飞省(市、自治区),招收公费生。

七、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 咨询电话 :0838-5182078、518218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通知公告发布方式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 )

    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微信小程序:“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

  • 学校纪委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主要包括学校概况、飞行技术专业介绍、培养模式、招生省份及计划等内容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与多个部门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飞行技术专业介绍

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是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该专业为我国多家航空公司培养了大量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三、培养模式

学生的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其次,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最后,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学习,并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

四、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贵州等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招收250名学生。其中,河南省的招生工作已经启动,并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校企合作招飞。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访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官网或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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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国民航大学(天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和北航飞行学院哪个的飞行技术专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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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国民航大学(天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和北航飞行学院哪个的飞行技术专业好? 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北航飞行学院都是在飞行技术教育领域享有盛誉的学府。然而,就飞行技术专业而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通常被认为具有更高的教学质量与优势。 首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历史悠久,它是中国最早的航空院校之一,拥有深厚的航空教育底蕴。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出来的学生

2024-10-19 07:38:30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提前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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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提前批怎么样 高三提前批民航飞行员利是可以提前录取,在不被录取的情况下不会影响其他学校的报考,可以减轻考生的高考压力。弊端是民航飞行员的工作比较辛苦,对于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不利因素,并且外出的时间较多。如果满足体检条件可以试一试。 报考民航飞行员优劣总结 民航飞行员有利的一面是可以提前录取,在不被录取的情况下不会影响其他学校的报考,这样可以减轻考生的高考压力

2024-10-10 03:00:40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一定要通过民航招飞才可以考吗?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一定要通过民航招飞才可以考吗?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一定要通过民航招飞才可以考吗?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当然一定要通过民航招飞才可以考。 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具备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飞行性能与操纵原理等方面知识,能在民用航空公司从事民航航线飞行驾驶,并且符合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 飞行原理、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机械设备、飞机自动飞行、空中领航、航空气象、

2024-11-14 03:13:35
云南高中民航招飞 民航飞行员出国
云南高中民航招飞 民航飞行员出国

2024年八一农大招飞条件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应往届不限。 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身体条件: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

2024-11-22 21: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