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8 15:41:46 | 大淄博
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查看:武汉科技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大淄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级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中,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依照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网络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澳、中英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意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接受其他专业(类)录取的考生转入。
第十五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由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本科招生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学校介绍招生简章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计划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要求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收费标准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资助政策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问答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介绍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创办于1960年,历经武钢医学院(1960年)、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65年)、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医学院(1995年)和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1999年)更名。目前,医学院是武汉科技大学的主体学院之一,坐落在美丽的黄家湖畔,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治学风气严谨,是学医的理想场所。医学院目前开办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和卫生检验与检疫5个本科专业。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生物医药工程、安全工程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荣誉医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现有重点科研基地“生物医学研究院”,“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研究所”和“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等。在心脏电生理、心脑血管药理、基因转录与调节、职业与环境卫生、分子生物学等领域都取得了重要成果。近5年来,承担了包括国家“863”、“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横向协作项目等一批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科研经费到账共计1512.81万元。发表科研论文418篇,被SCI和Medline收录100余篇。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三.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硬件设备学院教学机构有基础医学部、预防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和5个临床学院,有教务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拥有四个实验教学中心(基础、预防、护理、药学)、1个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1个实验动物中心,其中,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示范中心。实验中心共有26个专业实验室,114间实验教室,实验仪器设备2700余件,总价值1600余万元。学院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综合性医院、1所专科医院、均为三级医院,总床位达3200余张。此外,学院拥有实习基地35家,其中医院25家,疾病控制中心8家,医药公司(制药企业)2家。
四.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历史发展进程历史沿革:
公元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湖北工艺学堂。
1907年,湖北中等工业学堂。
1913年, 湖北省甲等工业学校。
1922年, 湖北省高级工科中学校。
1927年, 省立二中、省立三中。
1935年, 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49年, 武昌高级工业学校。
1953年, 中南钢铁工业学校。
1954年,武昌钢铁工业学校;武昌建筑工业学校。
1958年,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湖北甲等工业学校、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等学校的传承与发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始开办本科教育。
1983年, 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专科学校。
1993年, 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95年,隶属于原国家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
1999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2013年11月14日,湖北省政府、教育部和宝钢、鞍钢、武钢、首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钢6家特大型企业共建武汉科技大学,标志着武汉科技大学正式加入国家实施的省部共建地方高水平大学计划行列。
2020年,获批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
五.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学校校园总面积170.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15万平方米。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实验室总面积11950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医学、生命科学类图书24.6万种,纸本图书14.3万册,电子期刊4578种。医学院内设教学机构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系、药学系,代管临床教学管理中心。拥有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 3800 余万元,4个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2个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1个实验动物中心。
六.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师资力量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目前有专任教师150人(不含各临床学院教师),其中正高职称18人,副高职称52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7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此外,学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2人,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人。学院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生理学),省级优质课程3门(内科学、生物化学、预防医学),校级精品课程7门(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预防医学、系统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校级优质课程9门。
七.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录取规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00%~120%。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受非一志愿考生。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它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若降低投档线后该专业志愿生源依然不足,则考虑在非护理学专业投档单位的考生中调剂录取,或者征集志愿以填补缺额。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办加分之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并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委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委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国防生按照国家及各省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以上就是大淄博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武汉科技大学2024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历年录取分数线)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详细如下: 查看:武汉工程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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