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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23 06:49:33 | 大淄博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1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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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17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一校区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东郊埝下

二校区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北路113号(原临汾卫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

第五条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等相关单位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结构优化分配,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对报考率不足的高考类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将剩余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高考其它专业或调整至对口类专业。对报考率不足的对口类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对口其它专业或高考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坚持“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九条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1.学院调阅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2。

2.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文史、理工、艺术类分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专业成绩均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对外语语种,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5.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各专业所需的体检要求,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三二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三二转段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根据考生当年录取专业志愿,按照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降分政策。凡符合照顾加分考生,我院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由法人签发录取通知书的政策,学院法人:段江燕,职务:学院院长。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我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名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各项费用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2020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学制

专业代码

备注

园艺技术

4000



510107

园林技术

4000



510202

畜牧兽医

4000



5103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4000



5601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00



560301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00



560302

工业机器人技术

4000



5603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00



5606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00



5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4000



560707

食品生物技术

4000



570101

药品生产技术

4000



5902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00



6101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00



610201

信息安全与管理

4000



61021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4000



610215

护 理

5200



620201

助 产

5200



620202

药 学

4000



620301

医学检验技术

5200



620401

医学影像技术

5200



620403

康复治疗技术

5200



620501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4000



620807

投资与理财

4000



630206

会计

4000



630302

电子商务

4000



630801

旅 游 管 理

4000



640101

酒 店 管 理

4000



640105

环境艺术设计

4000



650111

动 漫 设 计

4000



650120

舞蹈表演

4000



650207

体育保健与康复

4000



670409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录入我院的学生申请转学或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院设有国家、励志、学院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我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国家新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网址: www.lfvtc.cn

招生办电话:0357-2250032 2250550(暑期用)

0357—3087500 3087001(工作日用)

邮 编:041000

E-mail:lfzyjsxyzsc@163.com

官方微信:LFZYJSXY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北路113号(原临汾卫校)

2020年6月9日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大淄博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独生子女补贴新规定:
首先由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持有此证可享受以下待遇:
发证期身份为职工或者城镇的子女十四周岁内,适当奖励,奖励金和保健费由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一半;
农村居民,当地政府应帮助父母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不建在,当地政府应发放一定的扶助金等。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学校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专业计划如下: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山西省公费师范生分地市分专业分科招生计划

合计

文史类

理工类

体育(文)

体育(理)

艺术类

汉语言
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英语

地理

科学

数学与
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生物

科学

地理

科学

体育

教育

体育

教育

美术学

音乐学

合计

500

44

39

40

36

20

44

34

43

43

44

22

14

16

30

31

太原市

47

5

3

4

4

2

4

3

4

4

3

2

1

2

3

3

大同市

46

5

3

4

3

2

5

3

3

3

4

2

1

2

3

3

忻州市

35

3

3

3

3

1

3

2

3

3

3

2

1

1

2

2

朔州市

35

3

3

3

3

1

4

2

3

3

3

1

1

1

2

2

吕梁市

40

3

3

3

3

2

3

3

4

3

4

1

1

1

3

3

晋中市

56

5

4

5

3

3

5

4

4

6

5

2

2

2

3

3

阳泉市

25

2

2

2

2

1

2

2

2

2

2

1

1

1

1

2

长治市

58

5

5

4

3

3

6

4

6

6

5

3

1

1

3

3

晋城市

38

3

3

3

4

1

3

2

4

3

4

2

1

1

2

2

临汾市

58

4

4

4

4

2

5

5

5

5

5

3

2

2

4

4

运城市

62

6

6

5

4

2

4

4

5

5

6

3

2

2

4

4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 非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4.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5.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16人,钢琴14人,手风琴2人;民族乐器16人(其中竹笛2、唢呐2、二胡4、琵琶4、古筝2、扬琴1、民族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除民族打击乐外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16人(其中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1、萨克斯1、小号2、长号1、单簧管4、双簧管1、大管1、西洋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男生30人,女生40人,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招办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 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以上就是大淄博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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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石家庄08年中转建筑专业的毕业生,我想参加今年的成人高考,请问在那儿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8月15日9:00—8月30日18:00.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日—9月7日。 3、网上填报信息期间,各现场信息确认点不受理现场报名或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段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必须到自己选择的

2024-10-17 11:07:53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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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考加分政策2023 2023年金华中考加分政策可分为独生子女、华侨和少数民族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几大类。 1、独生子女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加2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

2024-10-17 23:58:40
云南省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云南红河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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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现在,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少数省份对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分15分。对于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2024-10-17 22:30:43